解析红楼梦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塑造出成群的有血有肉的个性化的人物形象,其中尤以众多女性形象的塑造最为后世称道。本文选取红楼梦中典型女性人物形象进行比较和分析,感受曹雪芹在人物形象塑造上划时代的贡献和成就。
详细介绍
一、引言
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李锦文教授撰写的《论红楼梦人物形象》的引言是这样写的:“在这些人物形象中,既有封建社会的上层统治者,也有被压在生活底层的奴隶;既有维护封建正统的所谓‘清官’和贤德女子,也有封建大厦的‘蛀虫’以及败坏人伦的禽兽;既有清净洁白的女儿,也有沽名钓誉的国贼禄鬼、须眉浊物;既有压制新生力量,任意扼杀新生事物的腐朽势力,也有具有初步的民主意识的封建阶级的叛逆形象;还有那些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她们为了争取个性解放,争取婚姻自由,宁愿牺牲性命也不向恶势力低头。所有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封建社会的‘大观园’里上演了一出出人间的悲剧或喜剧。”
蒋和森《〈红楼梦〉的艺术特色和成就》(《红楼梦研究集刊》第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指出:“《红楼梦》最令人惊叹的成就,还是表现在人物的塑造上。”“《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为什么具有这样不老的艺术生命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都是按照实际生活创造出来的。”“特别可贵的是:对于这些人物,曹雪芹从不加以简单的肤浅的处理,而是深入膜里地写出他们性格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虽然,每个人物的个性特征都极为分明,但那些特征并不是直接浮现于表面,而是深藏在各种变态多姿的声容笑貌里;有时还深藏在与人物的本质特征好像是互相矛盾的表现里。譬如,薛宝钗看上去`行为豁达',而实际是深具机心;林黛玉看上去`小性'、`尖酸'、`多疑',而实际是直率单纯,这些表现是和封建压迫以及她的不幸遭际有着深曲的联系。”“总之,把人物性格写得非常突出、非常丰满,像雕塑似的承受着各种不同光线的照射,从而呈现着变态多姿而又统一的形象意义,这是曹雪芹塑造人物的最大特点。”
二、正文
1、林黛玉和薛宝钗
在《红楼梦》小说内部进行的人物对比。最早的是黛钗对比,这种对比甚至可以说起始于文本的流传。一直以来,钗黛之争就没有停歇过。胡文炜认为只有“钗黛共美”也即“兼美说”最符合小说的实际。陈文新也赞同“钗黛合一说”。他在《红楼梦的现代误读》一书中说“‘钗黛合一说’与曹雪芹的本意是符合的”,而“扬黛抑钗倾向反映了一种共同的社会文化心理”,即由于“历代权势人物借文化规定为自身谋利益的行径导致了尤其广泛、强烈而持久的对文化的敌意”。
吴晓南曾经发表过《“ 钗黛合一”新论》,他认为“ 钗黛合一”就是“ 兼美”,可是小说中的钗、黛无论是性格,还是思想又是对立的。文章解释说,这种“合一”与“ 对立”并不矛盾,因为它正符合了中国传统的哲学理论——对立中统一。他用哲学理论将这对曾经水火不容的理论“ 统一”在一起。同样用中国哲学理论解释“ 钗黛合一”论的还有郝亦民的“阴阳观”。此文用阴阳哲学形容钗、黛,即她们是两种类型的最美,结合起来就是美的“ 太极”。
但是,李希凡、蓝翎打破了二十世纪初以来“钗黛合一”的观点,他们认为林黛玉是“封建官僚家庭的叛逆者”,具有“丰富的人道主义精神”。并认为“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两个完全对立的典型”,赞扬林黛玉是纯真又高洁的少女,批评薛宝钗心地阴险。用林黛玉来表现对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及对封闭腐朽的封建社会的憎恨和蔑视。从一定意义上说,对《红楼梦》的接受进入新时代有拓荒之力。
涂赢在《红楼梦赞》之《黛玉赞》中说:“人而不为时所推,其人不可知矣。林黛玉人品才情,为《红楼梦》之最,物色有在矣。”这是推崇黛玉。在《宝钗赞》中说:“以凤姐之黠,黛玉之慧,湘云之豪迈,袭人之柔奸,皆在所容,其所蓄未可量也。然斩宝玉之痴,形忘忌器,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热面冷心,殆春行秋令者与!”这是贬斥宝钗。
1954年,李希凡、蓝翎在《〈红楼梦〉中两个对立的典型———林黛玉和薛宝钗》一文中认为:“林黛玉悲剧性格阴沉的一面,正反映着封建制度所加给妇女的沉重压力。”但“她还有更其光辉主导的一面。她的思想和行动是和封建制度背道而驰的,身上充满着叛逆的力量。”而“薛宝钗是科举制度热烈的支持者,封建礼教的虔诚信徒。这个形象的实质,就在于她是一个封建制度的坚决维护者”。在《关于〈红楼梦〉的思想倾向问题》一文中,他们进一步明确提出:“如果说贾宝玉、林黛玉是叛逆的贵族青年的新生的力量,那么,薛宝钗就是代表着封建势力直接向他们斗争的重要人物。”
2、薛宝钗和贾元春
鲁迅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所以价值越高,毁灭了的震撼力也就越大。宝钗和元春作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人物,一个是作者着力表现的“可叹停机德”的“山中高士晶璧雪”;另一个是贾府中唯一的宫廷支柱,也是影响贾家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她们二人皆为封建礼教的捍卫者、二者老练圆滑的处事风格、以及二者同样看似表面风光美满的婚姻归宿,实际上却是同样以凄凉的悲剧结局而告终。实则“宝钗暗中为元春的影子人物”。
同为封建礼教坚决的捍卫者,宝钗和元春是互相认同,彼此理解,惺惺相惜的关系。如她们都曾是皇家秀女的备选,成为皇妃的元春自不用说,宝钗原本进京的目的之一便是“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另一面,元春对宝钗也是赏识有加,并把她暗示为宝玉的另一半,也就是贾府今后的女主人。在赏赐端午节礼物时,便把这一思想通过赏礼暗示出来,只有宝玉和宝钗都是“上等公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而“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由此更是不难看出这两位封建礼教捍卫者的彼此认同。
谈到宝钗与元春的结局,从表面上看,两人似乎都找到了在封建社会中较为完美的归宿。一个成功地实现了 “金玉良缘”,嫁入了贾家,成为了 “宝二奶奶”;另一个也在深宫中做到了 “贤德妃”的位置,沐浴皇恩,归家省亲,风光无限。可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事实绝非如此,二者的命运与结局同样离不幵浓浓的悲剧色彩。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曾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呼吸领会之,唯宝玉而已。”不管贾府的没落还是封建社会的最终衰亡是宝玉先知先觉到,还是与其心灵相知的黨玉也有这种预感,其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这种趋势也反映在宝钗与元春这样以封建规范塑造出来的女子的命运上,她们的个人悲剧,其实是家族悲剧、社会悲剧,同时也是时代悲剧的一个缩影。
3、王熙凤和贾探春
贾探春在地位、处境及理家实践等方面比不上王熙凤,但二人有一个共同点,即意志坚定,一旦办事方案确定,就不折不扣的执行。而且二人都很重视自己的脸面,绝不愿意忍气吞声,做小伏低。体现在理家上就是二人均表现出强势的姿态,没有妥协的余地。但是,贾探春绝不是王熙凤的翻版,她与王熙凤还有明显的差异。这不仅体现在地位、身份及处境等的相异上,更主要的是二人的才华与待人处世以及在具体处理事务方式上的迥然不同。
蒋和森在《探春论》(见《红楼梦论稿》,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中同意何其芳的评价。他说:“探春对自己所出身的封建贵族家庭,对那一社会加在妇女身上的压迫抱着怨恨和反抗的情绪,这正是探春区别于薛宝钗、更区别于凤姐的地方”。
王熙凤是个不认字的文盲,而贾探春却读书识字,且颇有才华,会吟诗作画,也算是个才女。尤其实在理家之事上,王熙凤之“辣”,往往会让人近而远之,甚至退避三舍,而贾探春在遇到正事时,秉公办理,冷若冰霜,别人也休想近身讨好,在大观园内被人称为“带刺的玫瑰”,但贾探春平时也天真烂漫,毕竟未脱少女本性,颇为可爱;王熙凤贪财,她长期主持家政,考虑的主要是一己之私利,往往假公济私,不择手段的捞取不当利益,甚至胆大妄为,害人性命,某人钱财,可以说是荣国府内贪腐第一人,而贾探春则一心一意要为贾府摆脱困境,殚精竭虑,大公无私,不存丝毫贪鄙之意;王熙凤是赏罚决断,一人做主,可谓独断专行,连自己的丈夫也难以插手她的事物,而贾探春则是与人商量,听取他人的意见,再拿出自己的主意;王熙凤对下人居高临下,以势压人,一副维权者的架势,而贾探春则以理服人,虽然“精细处不让凤姐”,但“言语安静,性情和顺”,还是有一定亲和力的。
4、晴雯和花袭人
王昆仑在《花袭人论》中说:“《红楼梦》书中构成宝玉恋爱故事的中心人物是黛玉和宝钗两个对立的典型。正和这两个人物的立场、性格的矛盾相类似,作者很杰出地就宝玉生活密切的丫鬟中创造出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一个是纯真勇敢的晴雯,一个是心机深重的花袭人。”我们从这段论述中可看出,袭人和晴雯是两个立场、性格截然对立的人物形象。
“曹雪芹塑造晴雯这个具有鲜明反封建思想倾向的被压迫的女奴形象,运用的是强烈对比的艺术手法,他把另一个女奴袭人作为晴雯的对立面,通过多方面深入细致的层层对比,使晴雯的思想特征表现得更为突出,形象地揭示出奴隶和奴才的本质区别。”这是刘梦溪在《论晴雯》一文中所持有的观点。他认为晴雯与袭人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袭人就是“一个津津乐道地赞赏美妙的奴隶生活并对好心肠的主人感激不尽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忠实奴才”,晴雯则是与她根本对立的形象,是具有反抗精神的奴隶。
张锦池在《略论〈红楼梦〉对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的打破》(《红楼梦考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中引证西园主人的“袭人之事宝玉也用柔,而晴雯则用刚;袭人之事宝玉也以顺,而晴雯则以逆;袭人之事宝玉也纯于浓,而晴雯则全于淡;袭人之事宝玉也竭力争先,而晴雯则偷安居后;袭人之事宝玉也或箴或劝,终日无不用心;而晴雯则一喜一怒,我身似不介意”的看法,来说明晴雯和袭人不同。并指出晴雯与袭人相比,是没有“奴颜媚骨”的,她认为谁也不比谁高贵些,在骨子里具有一种“朴素的平等观念”。
徐乃为在《袭人晴雯异同论》(《贵州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中认为“晴雯与袭人,有同有异,同质异形”,“晴雯与袭人都把当宝玉的侍妾作为生活追求的最高目标”,但是,晴雯的“‘主子’意识,‘侍妾’意识,‘奴头’意识”是与袭人相同的。徐乃为又将袭人和晴雯加以区别,他认为袭人的个性特征是“柔”,晴雯的个性特征则是“刚”;“袭人是以宝玉下人的身份———妾的意识去爱宝玉”,“晴雯则是以与宝玉平等的身份———妻(尽管实质是妾)的意识爱宝玉”;袭人“竭尽娇柔的媚态去邀宠宝玉”,“迂回曲折地博取上下欢心”,“遵循封建正统意识去规箴宝玉”,晴雯则“追求高洁的贞操以取悦宝玉”,“无所顾忌地直露自己的爱情”,“不受封建礼教束缚而表露真情”。总之,“晴雯是从所爱的身体着想从揣度所爱的内心出发,这就是她真情的表现,与袭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花袭人妒忌晴雯是真,但说其陷害晴雯却没有足够的证据。
金实秋《倘有取舍 即非全人———对袭人评论的异议》认为:“在不少评红文章中,人们指责袭人,莫过于是讨好王夫人和妒忌陷害晴雯这两条罪状了。”其实,袭人并非一味地讨好巴结王夫人,倒是王夫人一直在想收买利用袭人。至于晴雯之死,“袭人妒忌晴雯是实,然而陷害晴雯并无实据,单凭`焉有不告发晴雯之理',便臆断袭人之罪是不合理的。”
胥惠民《〈红楼梦〉人物研究三题》(《乌鲁木齐教育学院学报》1989年第2期)指出:“晴雯被逐,曹雪芹写了宝玉对袭人的怀疑。但大作家所写的当面公开说出来的怀疑,恰恰是为了表现被怀疑者的无罪。宝玉当面怀疑袭人正属此类。”
5、林黛玉和香菱
张曼菱《张曼菱评点红楼梦》的“‘根并荷花’解”篇从身世和品格两个方面研究了香菱和黛玉,她认为“两人俱出自书香之族”,有着“同一品格的清香”,所以,“香菱乃黛玉身世之影子”。将香菱和黛玉作对比研究的还有禹媚,她在《金陵十二钗》中从讨论两人的身世、经历出发,认为从香菱的身上可以看到黛玉“命运的伏线”。
在对自己身世的态度上,林黛玉和香菱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雨后说: “在私有权力统治下的几千年历史上,香菱的身世遭际的并不罕见,奇怪的是,香菱对自己的身世似乎并不关心,这和林黛玉、史湘云因父母双亡而感伤的心态,表现出了明显的区别"。
三、结束语
《红楼梦》人物艺术形象所取得的成就是空前的,它无与伦比的魅力吸引了广大研究者投注了大量的热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来进行探索研究,虽然已是硕果累累,但是,《红楼梦》人物艺术形象这座宝库中的宝藏还没有被完全开掘出来。本文对其中某些重要人物做了分析和比较,虽然不算完备,但对于以后进一步阅读了解《红楼梦》有着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15-11-28 16:35:40 作者:董笑笑 来源:13汉语言文学班 浏览量:7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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