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2学期开学初教学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21-03-04动态浏览次数:100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校春季学期教学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课程教学安排:开学后两周,所有课程以在线教学为主,所有学生原则上待在宿舍中,非必要不出门14 天后,如无特殊情况,再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实践类课程可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利用开学后两周时间在线组织学生进行理论部分内容的学习或相关实践环节视频观摩等,待两周后再开展实践操练。

2.课堂教学要求:原则上,所有课程采用超星学习通平台组织在线教学,如有其他特殊需求,由学院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使用;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在线学习的考勤工作,核实未参加在线学习原因,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学生所在学院。

3.各类考试安排

1)学期补考、缓考:如无特殊情况发生,补考、缓考拟在开学后第3周组织线下进行。如有部分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统一组织的补考、缓考,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名单至教务处,视具体情况确定另行补考、缓考的时间及考试形式。

2)转专业考试:如无特殊情况发生,原定开学第一周组织的转专业考试将推迟至开学后第3周进行。

3)教资笔试:2021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进行,我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18级师范专业学生有751人,届时这些学生将回连云港参加考试,不集中实习的学生不返校,按教育考试院考试要求自行做好防疫相关工作;返校集中实习的学生,在3月13日当天,需出校至市区相关考场参加考试,各学院要做好统计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严格按我校防疫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防护工作及安全教育,安排好考生进出学校的请假、销假工作。

4.毕业实习工作

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在确保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按教学计划开展学生实习实训活动,尽可能减少省内跨市的实习实践,原则上不得跨省组织。我校2018级师范专业毕业生及部分非师范专业学生将于2021年春季学期进行实习。为便于统一管理,原则上各学院3月8日-19日通过线上组织所有师范专业实习学生进行实习相关准备工作,如试讲、说课、教案撰写指导、观看实习相关教学视频等;非师范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关实习准备活动。所有实习学生原则上自开学后第3周(3月22日)正式开始实习。

各学院要将所有实习学生纳入疫情防控范围,安排专人跟踪监督所有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校友邦等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及其他信息化手段,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