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接税务局通知,请还未进行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完成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解读见以下链接: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应办但未办理汇算清缴,将影响个人征信。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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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接税务局通知,请还未进行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完成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解读见以下链接: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应办但未办理汇算清缴,将影响个人征信。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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