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团委、各团支部推优,院分团委、学生党支部审核,报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拟确定下列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现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彭 妙 孙 瑞 邓慧铮 孙小语 严颖婷 周琼梅 刘 云
刘宝雨 刘江荣 唐徐何 雷 洁 李燕红 张 勋 季晓曼
苏 畅 汤佳慧 王子玉 汪紫薇 万文宣 谢玲璐 欧阳馨仪
宋 娟 蔡文浩 朱海媛 李佩玉 徐祯念 张馨艺 史明尧
陈美容 谢春蕾 范浩楚 张聪芸 李顺宁 蒋 欣 谢佩芸
吴钰杨 张思慧 唐语旋 罗晓丽 胡 茂 宰程洁 刘宇涛
陈娅婷 明 月 肖嘉仪 李玟君 张 晓 吴梦琪 李惠榕
张文文 马苌阳 毛梁燕 景 玲 汤芙蓉 李 菁 王宇航
冯婉婷 何佳怡 秦 颖 何宁丽 徐成晨 李晓春 张淑婷
葛丝雨 魏雪婷 姜雨彤 王馨冉 覃海金(壮) 阿玉(藏)
段 热(白) 韦任良(壮) 杨兆字(藏)夜林(彝) 盘俊欣(瑶)
覃雅玫(壮) 杨红(彝) 梁芷菁(苗) 许栌文(拉枯)吴 玲(校)张 静(校)
韦钦彦(校、壮)
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6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5895997联系人:李晓婷
0518-85986338(学院办公室)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院党总支
2021年4月22日